全院学生: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试行)》、《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文件,为做好2020-2021-1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过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内容 |
5月7日-5月14日 |
成绩加权分申诉阶段 |
5月18日-6月15日 |
成绩加权分申诉处理阶段 |
6月16-6月23日 |
奖学金名单公示 |
6月30日前 |
公布奖学金名单确定版 |
7月 |
奖状制作和奖学金发放 |
二、相关说明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无纪律处分、未申请缓考且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70分。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和比例分别为:
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在学生人数的4%以内评定;
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600元,在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在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定。
3.2020-2021-1学期的综测数据以EQ网为准,同学们需登录EQ网进行加权分和素拓分查询。当期加权分成绩有误,可以按附件1说明,直接在EQ网进行线上申诉。因降级、转专业出现的课程类型或成绩等问题请按附件2格式填写申诉材料,进行线下申诉。素拓分以原学工网素拓分为准,若EQ中素拓分和学工网素拓分不一致的,也可以按附件2格式进行线下申诉。其他类型的素拓分申诉已经在上学期末和本学期初进行了申诉和处理,不再进行申诉。
4.所有申诉(线上、线下),学生需在5月14日前提交申诉材料至各辅导员处,过期未提交的,视为成绩无误或放弃修改权利。学院将在5月17日12时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学生申诉的附件2和附件3材料至学工部。
5.6月24日上午12时前,学院报送经公示无误的学院奖学金获奖名单至学工部,进行全校统一公示。
智能科技学院学工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