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2021 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和学校评优工作的要求,现将组织学院开展本次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8级本科(不含专升本学生)、2019级本专科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审美观念正确,具有良好的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热爱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 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拟表扬的学生经学校评选推荐,曾经获得过一次县(市、区)级或两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心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二)市级先进班集体
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声誉;拟表扬的市级先进班集体曾获得过一次县(市区)级或两次校级表扬。
二、评选过程和注意事项
(一)评选名额
(二)评选过程
1.3月22日-3月25日,学生本人或班集体向所在组织提交申请
(1)本人或班集体按照附件1格式进行申请,内容需介绍本人或本班的思想、学习、纪律、工作、生活等情况,提交打印材料和电子材料,签名需本人手写,集体奖项申请书需班长和辅导员手写签名。
(2)电子审批表打印两份,每份需单页,签名需本人手写,随电子表一起上交。
(3)相关证书或荣誉的复印件及2019-2020学年度两个学期的成绩单。
2.3月26日-4月5日,学院组织开展评优答辩。根据学校给予的名额分配,组织学院评审会议,提出拟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学校。
3.评选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意做好过程记录。
4.4月7-9日,校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则将拟推荐名单提交至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智能科技学院
学工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