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广大学生树立身边的先进榜样,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级本科、2022级和2023级全体在读学生。
二、奖励类型
1、先进班集体,以学院为单位,按各年级班级总数的15%的比例评选;
2、优秀大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按学生总人数的1%的比例评选;
3、学业进步奖,以学院为单位,按学生总人数的1%的比例评选;
4、三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班级人数的10%的比例评选;
5、优秀学生干部,以学院和各级学生组织为单位,按各单位任职一年以上的在编学生干部总人数20%的比例评选;
6、个人单项奖,个人向班级辅导员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某一方面的突出成绩择优推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奖项:
(1)创新创业奖:在各类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
(2)科学研究奖:积极从事科研活动,发表科研论文,取得一定成果等(原则上为第一或者第二作者)。
(3)精神文明奖:例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热心帮助他人有突出事迹等。
三、评选要求
1、详细评选条件,请参阅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
2、名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宁缺毋滥的的原则,实际评选名额可少于比例数额。
3、个人奖励,不重复获得。
4、参选人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17日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四、时间和报送安排
1、2024年11月19日-21日 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周四)18时前向本班级或组织提交申请材料。集体和个人奖项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书:个人奖项,手写申请书一份(约1500字);集体奖项(先进班级)的申请材料一份。(2)电子版审批表一份。(详见附件2:各项申请表)(3)相关成绩和荣誉的复印件;
2、2024年11月22日 各班级及组织评审。
由各班级或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无误后按要求统一报送学院。
3、2024年11月25日-12月2日 学院评审和公示。
由学生考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院内评比,评选过程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优秀大学生、先进班集体等相关项目将组织院内答辩会,院内评选结果至少公示3天。于2024年12月5日12时前将评选结果上报至学工部邮箱。
4、2024年12月6日-13日 校级复核审查。
学工部根据各项评优条件,对学院提交推荐的评优学生和班级,进行相关条件的复核。对于不符合评优条件的、个人奖项在校级或其他组织重复申请的候选人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4、2024年12月16-18日 校级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获奖学生和班级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需本人据实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评优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请申请人诚信为本,如实填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计入评奖评优黑名单。学院学生考评工作小组将认真组织考评。
2、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奖项的,在原学院评选,占原学院名额,原学院辅导员要帮助协调转专业学生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附件: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各项申请表
智能科技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