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第二课堂成绩综合测评管理办法(试行)》《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文件,为做好2020-2021-2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过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单位 |
9月13日-9月30日 |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申诉 |
学院相关指导老师 |
9月22日-9月30日 |
学生加权分申诉阶段 |
学院相关负责老师 |
10月11日-10月24日 |
成绩加权分申诉处理阶段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负责老师、 教务处 |
10月25-11月7日 |
奖学金名单公示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负责老师 |
11月12日前 |
公布奖学金名单确定版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负责老师 |
12月 |
表彰公告、奖状制作和奖学金发放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负责老师 |
二、相关说明
1、2020-2021-2学期所有第二课堂必修课、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和学生党建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所有活动的申诉,学生本人须在9月17日前将申诉材料(附件1)提交至学院团总支指导老师处;学院团总支指导老师于9月28日前负责进行情况核查和在EQ系统中对审核通过的申诉统一进行项目批量导入。
2、学生要诚信为本,凡属社团和其他学生组织开展的活动,可以于9月17日前将申诉表(附件1)交至学院综合测评负责老师处;学院综合测评负责老师于9月23日前将汇总的学院申诉表(附件2)提交至学工部。学工部经过核实后统一处理申诉。
3、因首次使用EQ系统进行第二课堂学分申报和管理,本次统一进行各项目的申诉处理,今后请师生主动关注EQ中各项目填报情况,有问题在有效期内及时申诉,今后将不再单独处理超时申诉。
4、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和比例分别为:
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在学生人数的4%以内评定;
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600元,在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在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定。
5、学院在上报确定的奖学金名单前会在学院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相关附件
附件1: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综合测评申诉申请表
附件2:学院申诉情况汇总表
智能科技学院
学工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