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评奖评优 >> 正文
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2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阅读:

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第二课堂成绩综合测评管理办法(试行)》《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文件,为做好2020-2021-2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过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单位 

9月13日-9月30日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申诉 

学院相关指导老师 

9月22日-9月30日

学生加权分申诉阶段

学院相关负责老师

10月11日-10月24日 

成绩加权分申诉处理阶段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负责老师、 
   教务处 

10月25-11月7日 

奖学金名单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负责老师

11月12日前 

公布奖学金名单确定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负责老师

12月 

表彰公告、奖状制作和奖学金发放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负责老师 

 

二、相关说明

1、2020-2021-2学期所有第二课堂必修课、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和学生党建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所有活动的申诉,学生本人须在917前将申诉材料(附件1)提交至学院团总支指导老师处;学院团总支指导老师于928前负责进行情况核查和在EQ系统中对审核通过的申诉统一进行项目批量导入。

2、学生要诚信为本,凡属社团和其他学生组织开展的活动,可以于917前将申诉表(附件1)交至学院综合测评负责老师处;学院综合测评负责老师于923前将汇总的学院申诉表(附件2)提交至学工部。学工部经过核实后统一处理申诉。

3、因首次使用EQ系统进行第二课堂学分申报和管理,本次统一进行各项目的申诉处理,今后请师生主动关注EQ中各项目填报情况,有问题在有效期内及时申诉,今后将不再单独处理超时申诉。

4、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和比例分别为:

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在学生人数的4%以内评定;

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600元,在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在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定。

5、学院在上报确定的奖学金名单前会在学院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相关附件

附件1: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综合测评申诉申请表

附件2:学院申诉情况汇总表

智能科技学院

学工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园兴西街2号  /  成都校区: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机器人产业功能区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权所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2002-

川公网安备 51079002110064号
蜀ICP备06016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