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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科技学院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阅读:


全体辅导员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伟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要求,为进一步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不断提升我院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培育思政精品项目,经研究决定启动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

一、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建设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院计算机相关专业特点的学生,以工作实践探索、学术交流探讨、能力提升增效、成果推广应用为建设路径,以培养优秀的辅导员骨干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为建设目标,秉着“一人一专长,一人一特色”原则,努力探索和培育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品牌,使辅导员工作室成为辅导员展示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思政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的摇篮,推动辅导员工作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工作职责

1.开展实践探索研究。工作室需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工作室研究方向,着眼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开展实践活动,撰写科研论文、报告、案例,培育思政工作精品项目,提升工作成效。

2.搭建团队建设平台。工作室由主持人牵头,围绕主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及团队成员培养方案,注重团队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团队工作模式。主动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

3.推动工作交流报告。工作室需加强与学生专项工作涉及到的学生组织的联动,服务学生专项工作,每学期需至少举办一次工作沙龙、举办一场专题讲座或报告,开展一次特色活动辅导。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对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推广。

4.推动实践创新总结。以寻求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突破“原地打转,职业瓶颈”问题,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凝练学生专项工作经验,努力做到学做结合、知行合一。

三、申报方向

1.建设主题方向

工作室立足于某一辅导员负责学院学生管理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具体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资助育人工作、理论科学研究和辅导员能力建设等方向,定期收集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成果,学院将定期向学校或同行推广工作室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2.工作室命名原则

工作室以建设方向特色命名,由学院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后予以冠名,各辅导员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建设方向和工作室名称。

3.建设周期

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1年。

四、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组织开展本工作室涉及领域的研究工作;工作室负责人原则上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辅导员不超过3人,允许学生骨干、班主任参与,鼓励跨部门合作,团队成员总人数不超过8人;每名辅导员最多可结合个人专长或专业背景加入2个工作室。工作室根据现有条件鼓励打造固定而多功能的工作场所。

五、管理考核

1.总体原则。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进行阶段性检査和年度考核,半期检查合格的工作室进入下一建设周期。每年辅导员工作室考核时要达到“四个一”标准。即:申请一项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撰写发表一篇学生工作研究论文或案例、组织一系列院级学生工作培训或沙龙活动、组织一项特色品牌活动。

2.中期考核。在项目建设6个月后进行,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进行整改。中期建设要求如下:

(1)积极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创建工作,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2)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

3.期终验收。在建设周期结束时,主要考核1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期终验收要求(至少完成以下项目中的4项,(1)和(2)至少1项):

(1)团队成员公开发表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或案例1篇及以上;

(2)立项校级及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项目1项及以上;

(3)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及以上辅导员培训交流(含辅导员沙龙等活动);

(4)结合工作室建设主题开展一系列专题讲座;

(5)组织一项特色品牌活动;

(6)团队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7)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8)开设辅导员工作室微信公众号;

(9)申报并获批省级以上学生工作精品项目、高校实践育人特色项目和人文社科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至少1项。

在工作室建设一年周期结束前两个月,工作室须提交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并进行结项汇报,工作业绩突出的工作室和个人,在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评选优秀辅导员时,工作室的主持人及团队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同时,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全省、全国的相关培训、交流,开阔工作和研究视野。

六、配套政策

1.经学院审议同意建设的工作室,学院按需配套一定额度的基本运行经费,开展工作和研究成果纳入学院绩效考核。

2.学院提供开展研究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办公设施设备。

每位辅导员围绕所负责的学生专项工作可申报1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请各位辅导员于2021年11月7日之前将填写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通过企业邮箱发送至changrong@tfswufe.edu.cn(文件命名:申报书名称—申请人)

智能科技学院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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